禁塑!今年年底重慶中心城區餐飲、酒店部分禁止使用塑料制品
去年9月,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了《重慶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動表,對生產、銷售、使用和回收利用等各個環節都進行了嚴格規定,將用5年時間達到預期效果。
《實施意見》明確我市塑料污染“三步走”治理目標,今年年底率先在中心城區(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以及全市餐飲行業和部分酒店、賓館、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等塑料污染問題突出的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到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消費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從生產到回收處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范圍: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并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針對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重點領域,分別提出了治理目標。圍繞“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整體思路,《實施意見》還針對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完善支撐保障體系、強化組織實施分別做了細化落實。
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抓好塑料污染治理離不開各個部門、行業、社會組織乃至每個公民的廣泛支持和參與。全面落實好《實施意見》要求,是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一個重要任務,必將對重慶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針對《實施意見》,市發展改革委進行了詳細解讀。
1、主要目標:
2020年:中心城區(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以及全市餐飲行業和部分酒店、賓館、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等塑料污染問題突出的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
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
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全市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3、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以下幾類: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中心城區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到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到2025年底,全市各區縣城市建成區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范圍內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區縣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內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3)、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0年底,中心城區范圍旅游星級飯店、酒店以及其它區縣三星級及以上旅游星級飯店、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圍所有旅游星級飯店、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4)、快遞塑料包裝。2020年,在中心城區開展“綠色快遞郵政城市”試點,持續推進“9571”工程,鼓勵快遞行業使用循環中轉袋,減少使用塑料袋包裝。到2025年底,全市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4、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1)、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方便群眾生活。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
餐飲外賣: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桿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
重點覆膜區域:結合農藝措施推廣可降解地膜。
2)、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
電商、外賣等平臺: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
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企業:鼓勵建設可循環包裝跨平臺運行體系、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建立可循環物流配送器具回收體系。
增加綠色產品供給: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原料生產塑料制品,推行綠色設計,采用新型綠色環保功能材料。
5、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要增加投放設施,2020年,中心城區建成區垃圾分類收運系統覆蓋率達到50%,到2025年,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垃圾分類收運系統覆蓋率達到100%。
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中心城區實現塑料垃圾近零填埋。
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點、傾倒點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江河湖泊、碼頭塑料污染垃圾清理行動。
6、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和標準。及時將塑料污染防治納入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要求。
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加大對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落實好相關財稅政策。
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江河湖泊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機理、監測防治技術和相關政策等研究,開展生態環境影響與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加大可循環、可降解材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替代材料和產品性能。
嚴格執法監管。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嚴格查處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